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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章 溜兔子(780票加更)

作者:第十个名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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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兔这种小动物胆子非常小,白天很难见到,也不知道它们都藏哪儿去了。?  想见到它们最容易的办法就是晚上用灯照,准确的说是用聚光效果比较、亮度比较高的灯,沿着田地边走边照。只要照到了动物,它们就不会马上逃跑,会愣愣的看着灯光迟疑几秒钟,等眼睛适应了之后才会有动作。如何区分是不是兔子也有窍门,当灯光照到动物眼睛时会出现两种情况,偏红的眼睛和偏绿的眼睛。

    像野鸡、家禽包括人的眼睛在夜间强光照射下,都会偏红,这些动物一般都没有夜视能力。而像猫、狗、狼、野猪、野兔之类在夜间也能活动的动物,眼睛遇到强光之后一般都是绿色系的,有的偏黄、有的偏蓝。

    至于说这是什么原理洪涛也不明白,反正只要在夜暗中现了绿油油的眼睛,端枪照着两只眼中间给一下肯定没毛病,绝对不会是人,也不会是大牲口,顶多打死只狗。

    洪涛溜兔子的工具很先进,他有工作之便啊,直接用追光灯的高压氙气灯泡当光源,自己做了一个增压器,就用汽车电瓶供电,把二十四伏电压直接变到两万多伏,然后把这套东西找卫星站上的加工车间做了一个铝合金盒子、一个铝合金灯筒、一个铝合金支架。这套玩意还是密封的,不光可以防雨、防水,还可以用螺纹夹板固定在车门支架、行李架、保险杠上。

    这套东西一直都放在郑大这里,每次洪涛来打猎他都会找两块大货车上用的蓄电池放到后备箱里,连着玩两晚上绝对没问题。而且这玩意还有一个用途,就是夜间开车的时候可以把它固定在车顶行李架上,不是照路而是照车。

    这年头国道上大车很多,尤其是京城北面、西面的几条路,白天晚上都是拉煤的大货车,一队一队的。这些跑长途的司机有个坏毛病,就是在错车的时候喜欢把远光灯打开,更孙子的干脆把左边的大灯调的向外撇,专门晃对面车道的车。还有一部分司机习惯不好,跟在别人车后面也开着大灯,他倒是痛快了,没想想前面车里的司机是啥感受。

    每当遇到这样的司机,洪涛绝对不惯着,看看是你的灯亮还是我的灯亮。而且他这个灯要是装在车门支架上,随时都能调整角度,前后左右上下都能照到,保证让你看到一个人造小太阳。至于说这样斗气必要不必要,洪涛觉得太必要了。这种不守规则的人并不是不懂,而是故意的,对付他们就得恶治,千万不能惯着。如果每个被他们照的人都追着他们报复,那这种坏习惯早就销声匿迹了。

    有人说这样容易出交通事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大部分这样干的人都是职业司机,他们并不容易被光线影响,反倒是那些被他们照射的业余司机有时候会不知所措、手忙脚乱,从而引交通事故。所以还是那句话,恶人就得恶人磨,这些司机全都撞死洪涛都不内疚,每多死一个就是自己对人类多一份贡献。

    村子北面是个小山坳,地势稍微平坦一点,是全村几十户人家的主要耕地。有些人家的玉米掰完之后并不把秫秸放倒,就这么立在地里,于是也就成了小动物最爱来的地方,这里不光可以找到散落的粮食吃,还很利于它们躲藏。如果是白天,洪涛基本不会来这里打猎,一个是秫秸杆太密,不好现猎物,再一个就是怕有人在里面待着。猎物打得到打不到无所谓,千万别一枪把人撂倒,那就惨了。

    可是到了夜里,这里就成了最好的猎场。远的地方洪涛不敢去,在山沟子里半夜开车就是找死呢,一旦车子出问题了,就只能活活冻死。可是在村边上转转还是没问题的,这里常年有人耕种,已经踩出了不少土路,也不会有太陡峭、太崎岖的地方。

    甚至可以让江竹意过过开越野车的瘾,他自己则端着枪坐在后座上,把右侧车窗落下来,枪管伸出去,准备随时击。喜儿姑娘是他的灯光手,这个活儿她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以前洪涛来这里只要是夜里出去溜兔子,都是她来打灯。该往哪儿照、哪儿可能会有兔子,她比洪涛还明白。

    “兔子看见灯光不跑吗?”江竹意很是纠结,她会开车也有车本儿,但真没在这种路况下开过车,现在有辆改装过的越野车可以玩,机会难得啊。可她也没打过兔子,更没在夜里打过,所以一边开车还一边关注着洪涛的动作,时不时回头看看。

    “别回头,看着路,这里就算没深沟也不是平地,车要是误在这里,郑舅舅不来咱俩就别想出去了。打兔子很容易,我给你演示一下怎么打,然后就把枪还给你。”洪涛伸手按着江竹意的头顶把她的脑袋转了回去,这个丫头好奇心太重,又太好动,一玩疯了啥都不顾,某些方面就是女汉子啊。

    “停……看到了吗,红眼睛的是野鸡,不打,啥时候看到绿眼睛了,赶紧举枪瞄准。兔子猛然被强光一照会有几秒钟愣,不跑也不动,就得利用这段时间开枪。也不用瞄得太准,往绿眼睛上打就成,如果能看到一双绿眼睛,就往两只眼睛中间打,一枪一个。”很快喜儿就现了目标,她的眼睛很好用,也很适应山里的黑暗环境,就算不拿任何照明设备也能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去。这一点洪涛都不成,没了手电村里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啥也看不见。

    “那会不会是狼?”自打洪涛说过这里有狼之后,江竹意一出屋子就不由自主会想起呲着獠牙的野兽。

    “姐啊,哥骗你呢,咱们这边没有狼,要再往北好远的山里才有。咱有车子在,有狼也不用怕,它来了也咬不动铁车子。”不愧是山里长大的姑娘,对自然界里的东西天生胆子大,狼这种猛兽在她眼里并不可怕。

    “你看看,还警察呢,都不如我们喜儿。对了,喜儿啊,刚才你姐和你说找对象的事儿你乐意不乐意?如果乐意明天我就和你妈说去,她应该不会反对。”眼看自己的谎言被戳破了,江竹意又在咬牙切齿,洪涛赶紧把话题转开。刚才江竹意和喜儿说的话他也听见一部分,并且觉得是个好主意。

    俗话讲救急不救穷,就算自己月月来、月月给冯家带东西,也改变不了他们一家人的命运,更改变不了这个山村的贫困面貌。但如果把喜儿嫁到城里去,别人不说,她们一家人的日子就会好过很多,以后喜儿的孩子也就脱离了这个环境,怎么说也算一件积德行善的好事儿。不过这件事儿江竹意和喜儿她们俩谁也拿不了主意,冯家是喜儿妈当家做主,冯大爷就是个摆设,不管大事儿小事儿都得冯大娘点头才算可行。

    “……我听洪哥的……”喜儿在这个问题上也比普通城里姑娘爽快,她没有扭捏太长时间,也没弄什么你猜你猜你猜之类的戏码,直接把这个问题推给了洪涛,其实也就算答应了。

    “干嘛听他的?这是我出的主意!”江竹意不乐意了,合算自己忙了半天,功劳都归洪涛了。

    “看你这话说的,你的不就是我的嘛,我的还是我的!不光得听我的,晚上还得和我睡一个被窝呢。嘿嘿嘿,是吧喜儿?”洪涛摸了摸喜儿的脑袋以示鼓励,这个小丫头太懂事儿了,也太有眼力见了,刚接触几个小时就能看出自己和江竹意之间自己是属于拿主意的那个。

    “讨厌!流氓!”江竹意没招儿了,如果两个人单独在一起,她还能在拳脚上教训教训洪涛,但是当着一个十**岁的大姑娘她真没这么厚脸皮和洪涛打情骂俏。

    “嘻嘻嘻……哥,兔子!”喜儿估计早就习惯洪涛的德性,只是捂着嘴偷笑,同时眼睛也没离开光柱,说笑工作两不误,现目标了。

    “停车……哎呀,停晚了,下次直接把刹车踩死,一共就几秒钟,别管我们俩好受不好受。”洪涛几乎就在同时也把抢端了起来,可是江竹意停车停慢了,那只兔子从最初的迷茫状态中一反应过来,刷一下就消失了踪影,这时洪涛在瞄准镜里连目标都没找到呢。

    不过没关系,山里啥都缺,唯独不缺野鸡和兔子,十多分钟之后洪涛就有了收获,在四十多米之外把子弹送进了两个小绿点之间,一只肥大的野兔到手了。然后他就接过了探照灯,把枪交给了跃跃欲试的江竹意,而喜儿则成了司机。

    她虽然没有车本,甚至连这辆车叫啥都不清楚,但每年都能和洪涛玩几天,早就会开车了,尤其是对付这种称不上路的烂地形最拿手,估计要是让她去城里上路,她反倒不会开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