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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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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是十三姐。

    十三姐还是那身麻布衣服,飘到我身边,嘴角带着一抹微笑,慈祥的看着我。

    我的眼睛已经被眼泪模糊了。自从悬崖学艺之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挂念十三姐。她跟我指点了最后一次后,便彻底消失了。

    我知道,她的身体受到了几次毁灭性的打击,早都已经承受不住。而且,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凭借御脉术,才能活得这么久,才能让她变得如此强。

    一个普通人,不借助任何特殊外力。变得比特殊生物都厉害,她到底经历了多少磨难,蜕变。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她现在一定很累,很需要休息。

    伸出手,我的手刚刚触摸到十三姐的胳膊时,十三姐微笑的样子,突然消失了。

    饭店里依旧喧嚣,旁边桌子,几个纹着身的女孩子在喝酒,吆五喝六的。

    哪里还有十三姐的影子?

    我四处看看,神情彷徨无助。

    老三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我刚才看到的,是十三姐的魄。

    他说,人死后,一般情况下,魂魄都是要去阴曹地府去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魂魄,会分开。飘荡在这世间。

    这种情况,是因为她有放不下的事情。

    而且,魂魄飘散时,一般都会缠绕着放不下的人,不过这个时候,魂魄是没有意识的,它们只是晕晕乎乎的跟在放不下的人身边,等到被人发现后,便消失了。

    老三说,此时是大半夜,她进来,只有特殊生物才能看到,其他的人根本看不到。

    我的手停顿在那里,泪水已经灌满了我的眼眶。

    虽说我和十三姐共处的时间不长,可她就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关心着我。

    如今,她变成这样,和我有很大的关系。

    擦擦眼泪,我问他俩,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她复活,或者,让她安息。

    老二总算抢过老三,说:“给她超度可以,不过,一旦超度,她就是真的死了。很快便会去轮回转世。”

    说到这里,老三抢过话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这样活了一百来年的人,超越了人的五常,和可能会被地府留做官员的。”

    我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关于地府的事情,之前一直觉得这些离我好遥远。

    “留做官员,这是好事啊。”

    老三摇摇头:“唉,你可不知道,地府规矩森严,哪里有在上面逍遥自在?而且,一旦入地府为官,便永世不可来阳间了。”

    老二赶紧接过话茬:“不止呢,如果下去能做大官,谁还愁。关键是,下去后还不定分到什么地方,做个芝麻绿豆一般的干事,永世便是这样了。”

    他俩的话让我恍然大悟,在上面,我们还算是个人物。可到了下面,跟历史上的那些人物比起来,就是微不足道的角色了。

    想了想,我继续问:“那,有没有办法,能让她复活?”

    他俩同时摇头。

    老二一把堵住老三的嘴,自己说:“复活肯定是不可能,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不过如果有了‘那个东西’,就可能让她魂魄恢复意识。”

    他说到这里,突然顿住,捂住了自己的嘴。

    老三一脸嫌弃的看着他:“不让我说,不让我说,看,你自己说漏了吧。”

    说着,他俩都惭愧的低下头,仿佛犯错的孩子一样。

    我顿时便明白了,这两个家伙,也不是完全没有心机的。他们跟在我身边,原来,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为了拯救他们的大哥。

    他们清楚的知道,我的身体里有‘那个东西’。

    老三嘴里还含着半个腰子,也不去咽,垂头丧气的站起来,两个双胞胎兄弟缓缓往门外走去。

    我又喝了一口酒,喊他俩:“哎,你们干嘛去?”

    他俩这次没有争抢,异口同声的说:“我们的秘密都被你知道了。我们没脸在这里呆了。”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酒喷在桌子上。

    可能是因为我们这边的动静太大,隔壁桌喝酒的几个女孩子都看过来,她们都喝得不少,面红耳赤的。其中一个女孩子的衬衣没有系扣,露出里面的内衣。

    我没搭理她们,看着两个老头说:“要走,也要吃完再走啊。”

    刚说完,他俩瞬间便回到了桌子上。

    其速度,让胳膊桌的女孩子瞠目结舌。

    “恩……你早说啊,我就知道你不生气……恩恩……”

    “就是,大哥大人有大量,肯定不会生咱们气的,恩恩……好吃,好吃……”

    他俩一边啃着腰子,一边含含糊糊的说着。我盯着他们两人看,面无表情。

    看来,没有绝对的逗逼。每个接近我的人,都有他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或大或小,可能会伤害到我,也可能不会伤害到我。

    和其他人相比,这两个小老头的目的相对单纯,所以我并没有生气。

    他俩正吃着,隔壁桌的一个女孩子站起来,扭着腰,走到我身边来。

    她右手拿着More香烟,神情高冷,一下子便坐在我腿上,瞪着眼睛看我,没有说话,也没有笑。

    瞬间,我仿佛回到了第一次见到宛初的那个夜晚,那时,我在酒吧为老聃庆祝生日,宛初便是如此坐在我身边。

    神情稍微恍惚了一下,我没有注意到,她的胳膊已经缠上了我的脖子。

    “大哥,交个朋友吧?”

    仔细看她时,我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那是香水味,虽说并不廉价,却不是我喜欢的味道。

    我喜欢的味道,是宛初身上,自带的那种微香的味道,自始至终,我都不知道那味道的来源是哪。

    只知道,宛初从不用香水。

    她还想多说,被我轻轻推开,扭头,不再看她。

    东施效颦,再也没有人,能给我宛初一样的感觉。

    就在这时,我后背突然感到一阵冰凉。

    噗嗤……

    一个细微的声音响起,我知道,我的后背……………………被划开了。

    不用回头,依然能感受到身后女子的脸上,泛起了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