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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那年,金钰只记得一件事和许家挂钩。
那时他在外血拼受伤,后脑勺汩汩流血,又不愿惊动金家,被兄弟们抬回租房的路上偶遇了许山。
许山把他带回了家。
沈三千自从生产之后就落下了病,学了几年医护,对于伤口处理这块已经很是熟练。
那时的金钰,意识是模糊的。
他知道面前的人是谁,只是他动弹不了,只能看着那双厌恶的手过分温柔地用毛巾擦拭他脸上的血迹。
那时的许秋只敢远远站着,不敢靠近。
因为,每次她靠近,只换来金钰一句,“滚开!离我远点!”
金钰躺在卧房时,听到外面传来隐隐约约地争执声,间或夹杂了女孩的哭声,各种噪音充斥在耳膜里,他头疼得厉害,又睡了过去。
醒来时,他额头上多了个创可贴,是粉红色的Kitty猫咪图案。
让他瞬间恶心的东西。
他摘了下来,扔在地上,徒步走了出去,在沙发上拿起自己沾血的外套,径直走出门。
客厅里一片狼藉。
八岁的许秋坐在地板上,抱着膝盖在呜呜地哭。
.....
十八岁的许秋趴在吧台上呜呜地哭。
金钰替她擦了眼泪,她还是哭,小脸上尽是委屈的表情。
“为什么做这些?”金钰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背,摸到一手的骨头。
掌下的女孩太瘦了,他轻轻使力,都怕弄坏她。
可就是这样羸弱的女孩,睁着泪眼,委屈又难过地露出笑,“他一个人,太辛....苦了。”
金钰的手滞了滞,半晌,他也弯唇,很浅的笑,晦暗不明的灯影下,那笑显得几分落寞,“他不是一个人,他有一大帮兄弟。”
“他就是一个人!”许秋大着嗓门,大着舌头,“我看得到!”
金钰没说话。
漆黑的眸一瞬不瞬胶在她脸上。
面前的女孩子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她挽在一边,露出细白修长的脖颈和粉嫩发红的耳朵。
“他一个人,活得,很....辛苦。”许秋这句话说得很慢,边说边流泪,嘴巴再次委屈地撅起来,“所以,所以,我,我才,想为,他,做点...什么。”
喉咙有些发痒,金钰条件反射地摸烟,只摸到空空的烟盒。
他把许秋面前酒杯里仅剩的一丁点酒滴进嘴里,有香甜的气息涌进鼻端。
金钰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你做这些,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
“这些,没关系,我只想,想....默默,默默,守着他,守护他。”许秋拍了拍胸脯。
金钰冷嗤一声,把杯子摔进了吧台里面。
一声脆响后,金钰掐着许秋的脖子,把她掐到眼皮子底下,和他鼻尖对鼻尖的距离,“你图什么呢,许秋?”
许秋有些茫然,似乎有些清醒,还有些迷茫,她睁着眼睛,有泪滑出来。
她的声音还是软软的,糯糯的,带着鼻音,“我只想,他能....回归正常....生活,过他,他真正开心的,生活,不是现在.....这样,这些....不是,不是他要的。”
“你他妈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金钰一把松开她。
许秋顺着力道直直栽了下去。
脑袋似乎碰到了凳子,她闷哼了一声,没有爬起来。
金钰朝门外走了几步,快到门口时,猛地回过身。
眉眼染着暴戾,眸色是嗜血的红。
他几乎是两步跨到吧台,把许秋从地上拉了起来,随后狠狠地吻了下去。
——
金钰回归峡市商业圈这个重磅消息一下子占据峡市各大头条。
各个报社争相报道,这个不学无术只知道给金家丢脸惹祸的纨绔独苗——这次回归的目的什么。
可金钰安安静静,他既不去医院探金余,也不给国外的金家二老打电话问候一声。
他每天跟在助理身后,短短一周掌握熟悉了金家的所有企业文化,短短一个月从底层爬到了经理位置,凭的是真本事。
大家有目共睹。
所有同事亲眼看着这个外界传闻吃人血不吐骨头的恶魔,在夜深人静时,加班加点地在办公室里改方案。
他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衫,蓝色牛仔裤。
举手投足间,却是别人模仿不来的矜贵气质。
从他进公司到一个月后,父亲金余只和他通过一次电话。
父子俩的对话十分简单。
金余问,“决定了?”
金钰回,“嗯。”
“可以交给你吗?”
“嗯。”
“那行,我刚好累了,想休息了。”
“嗯。”
此时是金余住院的第二个月。
这通电话,是这一年,父亲金余打给金钰的第二通电话。
电话挂断后。
似乎双方都得到了宽恕和原谅。
金余躺在病床上还勾唇露出笑。
金钰站在落地窗前俯瞰着参差不齐的高楼大厦,耳边是助理机械地汇报声,“去年的财务报表已经放在您桌上,包括您要的今年所有的企划书和合作方案,四点是董事会,您可以代表总裁去参加,五点是组里讨论,明天是和巨龙企业的合作签订,对方看重的重点今晚会在组里讨论,您修改后的PPT文档已经群发给组里所有员工....”
金钰回头冷不丁打断助理,“喂。”
“少爷,什么吩咐?”助理低着头。
金钰又回头看了眼窗外,声音有些飘,“他也是每天这样工作的?”
助理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啊,对,先生每天的工作比这多很多,时间排得很满,他说,忙起来,就没时间去想别的。”
金钰不再说话。
助理抬头看了看他的背影,一时间竟觉得,先生和少爷的背影很像。
总是若有若无地透着股落寞。
....
金钰去洗手间时,经过茶水间,听到几个女同事在闲聊,听到第一句,他就顿住了,停在那没动。
“老板挺可怜的,老婆难产死了,儿子以前又那样,还好,现在从良了....”
“我一直奇怪老板怎么没有再娶...?”
“听说,老板很爱当时的未婚妻...他未婚妻死了之后,他和尸体结婚的,当时轰动了全国....好多人坐在电视机面前哭了...”
“啊,好可惜....”
“是啊,听说,很多富贵名媛倒贴让他选,老板都没选....当时他正是男人魅力的巅峰期....可他居然呆在家里带孩子....”
助理拿着平板过来看到金钰停在那,刚想问些什么,就听到茶水间传来的声音。
不等金钰说话,助理一脚踏进去,把几个女同事全提了出来,原本木木的脸上难得表现愤愤,“把辞职报告写了,赶紧滚。”
几个女同事出来一看到金钰,全部吓得腿软,一时间嚎哭的都有,整个楼层被惊动,所有同事跑了出来围观。
助理指着人事部经理吩咐,“把他们的资料调出来,辞退!”
金钰摆摆手,他似乎笑了一下,在众人见鬼的目光中,传来他淡淡的声音,“不用,她们说得也没错。”
他转身走了。
留下一群惊疑不定心神不安的女同事。
女同事的脸上还挂着泪,“我肯定要死了,他待会就要带黑社会的人上我家弄死我对不对?”
其他人纷纷不敢插嘴。
只有助理盯着金钰的背影,表情微怔。
....
金钰其实记得的。
那段痛苦不堪的记忆,那段他这些年一直试图遗忘的记忆。
他一直记得。
他也还记得,那个原本高高在上一副目空一切自视为天王老子的男人,是如何在一夜之间沧桑了脸色,又是如何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个月,一年。
他都记得。
他甚至还记得,那个男人在夜里帮他掖被子时忍不住掉在他脸上的眼泪。
他还记得,那个男人在峡市庄园守着那块墓,守了整整七天七夜。
每当有人过去拉他起来时,他就会说,“她一个人会害怕,我再陪她待一会。”
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
只有金钰知道。
那个男人的命没了,生不如死。
那个男人,在这十几年来,不断活在自责中。
而他金钰,这十几年来,不断活在自我摧毁中。
他们本质,是一样的。
毕竟,血浓于水。
毕竟。
他们都爱那个女人。
那个傻女人。
......
金钰回学校图书馆赶论文时,引起了全校的围观。
全校所有同学乃至老师都不敢相信,坐在那认真查资料的,穿着白衬衫蓝色牛仔裤,微微皱眉就帅得一票女生眼冒桃心的男生是金钰。
何止不敢相信,谁敢想象这个课几乎没上,门门挂科的极差学生,回学校补考,只窝在图书馆里看了三天书,就把十几门课程全部一次性过完。
而且分数不是及格线六十。
每一门都在九十五以上。
这简直是怪物。
不到一周时间,金钰刷新了周边所有人对他的认知,他努力上进,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剪掉了过长的头发,走路时不再摇头晃脑,路过走廊看到一群女生时也不再掀对方裙子...
金钰变了。
变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安静,美好。